,近期再重慶新聞上看到,重慶法院判定婚內強奸罪成立,指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丈夫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違背妻子意志,強行與妻子發(fā)生性關系的行為。 近期,法院受理的婚內強奸案件也越來越多。然而,無論是現行法律的規(guī)制還是理論制度的研究,在我國還都不完善,爭議頗多,一起來了解相關知識吧,如果你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咨詢,可以隨時聯系底部電話。
我們對待婚內強奸,應該慎重考慮。具體情況來說,我們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將婚內強奸歸類于自訴案件(刑訴法理論中的第二種自訴案件),除非在情節(jié)嚴重的情況下,公權力機關才給予救濟,否則不告不理。
二是應由自訴人負責舉證,證據不足或做假證則不予認定,以防止妻子誣告,陷害丈夫。
三是必須達到一定程度,造成一定后果。這是認定婚內強奸的重要標準。如果情節(jié)輕微的,可以通過調解、勸誡、治安管理處罰等其他手段給予處理,不應認定為刑事案件。因為雙方畢竟存在夫妻關系,妻子有時因種種原因不愿過性生活,丈夫卻沖動難捺,妻子雖然心里不情愿,但也被動地接受了,在這種情況就不能輕易地認定為婚內強奸。
四是對于那些比較嚴重的情形,應按強奸罪處理。例如長期使用暴力手段強奸妻子,對妻子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傷害,有傷情證明和證人證言的;出于報復、圖財等目的,幫助他人強奸妻子的;雖已登記結婚,但尚未同居,女方提出離婚后強制發(fā)生性行為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長期分居,有分居協議或證人證言的等。
希望我們的回答可以解決您的法律問題,夫妻如何認定是強奸罪,情況復雜,需要具體對待,歡迎咨詢律師,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我們用專業(yè)的法律知識,相似判例來幫您解答,快速達成您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