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忘告知父死訊,與姑姑起爭執,以致姑媽肋骨骨折,可起訴可調解。
律師說:在處理老百姓矛盾糾紛調解中,老普通的事情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不是司法或律師能夠單獨一家能解決的問題,必須充分發揮“三所聯動”機制,甚至更多的業務與。糾紛的產生對于當事人來講,無論是哪一方都在心理上和情感上產生不良的影響。良情緒的日積月累,其糾紛的解決也將日漸困難。作為基層司法工作者,我們注重對每當事人的心理干預,從而解決老百姓的問題,近日就解決了一個類似的問題。
當我們家庭成員離逝,我們應當團結一心,仔細處理親人之類的關系。然而,在近期的一個案例中,一個家庭因悲痛而失去了理智,最終導致了非常嚴重的后果。
2023年6月13日(去年6月),一位老大姐來到上海閔行區新虹司法所接待窗口,剛進門就說要上海司法所的工作人員幫她寫一份起訴書,她要狀告自己的親侄子。原來,老人的哥哥過世,侄子竟忘記通知她。在火化現場,姑侄兩人起了爭執,侄子還動手打了老人,以致自己肋骨骨折。對于這場親情糾紛,基層司法工作者所如何調解?
圖:姑媽肋骨骨折
一位68歲的老人因抑郁焦慮癥自殺身亡,其兒子在處理父親的后事時,疏忽忘記通知老人的妹妹(親姑姑)。老人要火化的當天,老人的妹妹還在為哥哥去世時,沒有在第一時間接到侄子的通知而生氣,從而與侄子發生爭執,而其侄子也正處在傷心悲痛之中,感到姑媽在這個時候還挑理,很生氣,于是,在爭執中動手打了姑媽。由于下手過重,將其毆打致兩根肋骨粉碎性骨折。
律師:現在姑姑面臨兩個選擇
1.直接起訴侄子故意傷害罪,并且可以索要賠償
姑姑如果想要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問題,如果是打官司,肯定能贏,但是贏了官司,卻會輸掉親情
2.老人先通過親人之間調解來解決問題,如調解行不通,再到法院。
圖:親人家事調節
經過調解員的調節:調解員和律師采取“情、理、法”同時灌輸,使他明白打人致傷所承擔的后果。此后,侄兒王某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愿意接受調解,并向姑媽賠償和道歉。最終,姑侄親人化干戈為玉帛,相擁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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