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深夜,河南省平頂山市葉縣融媒發布通報:15日22時許,一輛車牌號為豫DJ103F的輕型廂式冷藏貨車違規乘人,行駛至葉縣洪莊楊鎮境內(蘭南高速平頂山站出站口西500米加油站)時,司機發現車廂內8人窒息昏迷,迅疾撥打120進行緊急搶救。經全力搶救,截至16日3時,8人不幸遇難。目前,貨車司機和相關責任人已被控制,善后工作已經展開,具體原因正在調查中。據多地應急管理局、消防發布提醒,冷藏車是指用來維持冷凍或保鮮的貨物溫度的封閉式廂式運輸車。冷藏車打冷的時候,車廂絕對不能帶人。因為冷藏車是低溫、密閉的空間,人體很容易出現缺氧、體溫過低等危險狀況。為了自身與他人的安全,嚴禁貨車載人,嚴禁乘坐超員超載、非營運車輛。
就為了省幾塊錢路費,8名普通百姓求冷藏車司機搭他們一程。一個讓搭,一個敢搭,8個家庭同時遭遇沉重打擊支離破碎。是不是從側面反映出老百姓生活的不易,他們沒有人均存款11萬,他們沒有每頓飯三菜一湯,他們更沒資格做著五天八小時的工作,太多人努力工作只為了活著!
司機是不值得同情的,本身開冷藏車,就應該了解車輛的性能指標,這種漠視生命的做法,等同于故意殺人。
一位大V指出,河南冷藏車里死了8個人,不是凍死的,而是憋死的,司機是罪魁禍首!冷藏車為了保證制冷效果,車廂是密封的,就像家里的冰箱冷藏室一樣,空氣與外界并不流通。
這8個人上了車之后,長時間沒開門,空氣中的氧氣越來越少,二氧化碳濃度越來越高,人就慢慢“睡”著了,進入了昏迷狀態,連呼救的機會都不可能存在。當然,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就是呼救,司機也未必能夠聽得到。 司機不僅違規用冷藏車載客,還長時間不停車,直到車快沒油了才停在加油站,此時8人已經窒息昏迷多時,最終全部死亡。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條的明確規定,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貨運機動車在設計和制造過程中主要是為了貨物運輸等需求,并未設置必要的乘客乘坐位置和安全防護設施,因此不具備載客條件。冷藏貨車作為貨運機動車的一種,同樣不能載人。
在這起河南冷藏貨車事件中,司機違規載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也忽視了乘客的生命安全。冷藏貨車的車廂內溫度極低,且通風系統并不適合人員乘坐,長時間處于這樣的環境中極易導致乘客出現生命危險。
貨車違法載人,一次記3分,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違法載客行為,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條規定,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
貨車車廂違法載人,在車速過快、緊急制動等情況下,都容易使車廂里的乘坐人員受傷。一旦發生追尾事故,極易造成人員傷亡。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外出一定不能貪圖方便搭乘貨運車輛,也請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規則,以免發生不可挽回的后果。
在這起事故中,司機不僅要承擔法律責任,還要承擔道德和經濟責任。
從法律角度來看,司機因違規載人導致8人遇難,已觸犯了相關法律,可能會面臨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刑事處罰。同時,司機還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包括遇難者家屬的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撫慰金等。據初步估算,這起事故的民事賠償金額可能高達數百萬元人民幣。
從道德層面來看,司機的違規行為給多個家庭帶來了無法挽回的損失,這種行為應受到社會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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