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上罵人博流量被判8個月#前不久,有人擺拍造假,有人出格挑戰,一些網絡“自媒體”博主,為了達到流量變現目的,可謂是突破底線。江蘇南通海門區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案件。被告人季某網名“秦漢”,抱著“黑紅”也是紅的想法,用本地方言對多人肆意辱罵、詆毀。誰的粉絲量多就罵誰,和本地網紅連麥展開罵戰,甚至私信人氣博主求合作蹭流量……他發布的視頻中,大多充斥著不堪入耳的臟話。季某稱此舉主要是為了漲粉,“火了之后有點飄,狂野的心態在網上一下子爆棚。”最終,法院判決季某構成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與網絡直播有關的經營活動;其發布辱罵視頻的相關賬號也被網絡平臺封禁。
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徐德:按照他的說法是粉絲量少的,他不會去罵的,也不會去踩,他看到誰的粉絲量多,他就去罵,爭取把對方的粉絲爭取過來,擴大他的粉絲人數。
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助理 姜妮妮:所以季某通過這件事情應該嘗到了甜頭,他認為他通過辱罵相應的主播可以提升自己的粉絲流量。
就這樣,季某抱著“黑紅”也是紅的想法,在網絡上繼續嘩眾取寵。一些本地網紅直播時,季某還會追著跟他們連麥展開罵戰,企圖通過這樣的方式增加人氣,獲得打賞。
添油加醋地攻擊,肆意妄為地謾罵,季某的嘴里臟話連篇、黑白顛倒。面對這樣的場景,很多網友都當即在評論區對季某粗俗的行為提出了質疑,還有不少人在平臺上進行了舉報,但是,彼時的季某認為這些評論都是在為他增加熱度,達到了他想要蹭流量的目的。
季某:用網絡上一句話叫“有點飄”,就目中無人,目無法律,那種狂野的心態,在網絡上一下子爆棚,這個是現實生活中沒有的東西。
為了達到流量變現的目的,季某持續更新著辱罵其他短視頻博主,特別是網紅主播的視頻。然而在私下里,季某卻換了一副面孔。有時發完視頻,他還會私信那些被罵的博主,解釋自己是在炒作,邀請他們一起合作博流量。
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助理 姜妮妮:他會私下里跟人家說,我主要就是為了吸粉,為了漲粉。
在網上罵人,可能涉嫌侮辱罪、尋釁滋事罪。
據相關法律規定,這種行為可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具體來說,如果網絡罵人的行為情節較輕,可能會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進行懲罰,包括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較重,可能會受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的處罰。如果罵人的行為情節嚴重,且造成嚴重后果,可能會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進行懲罰,構成侮辱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根據刑法規定,如果犯侮辱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如果犯尋釁滋事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糾集他人多次辱罵他人的,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在網上罵人,情節較輕,不構成犯罪的,可予以治安處罰。
具體分析如下:
一、在網絡上辱罵、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
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手段惡劣;侮辱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殺的,因受侮辱導致精神失常的;多次實施侮辱行為的等。
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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