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這個國家到底能不能管一管?頻繁的強奸事件讓印度在國際社會的聲譽一降再降,連自己國家的女人兒童都保護不 了,何談成為一個屹立于世界的大國。何談要加入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8月18日,印度拉賈斯坦邦一名2歲女童慘遭一名45歲已婚男強奸,監控拍下嫌疑人在寺廟外抱走女童的畫面。
當日凌晨,女童與父母在一座寺廟外睡覺,嫌疑人抱走女童并強奸她。18日6時許,一名女子發現女童,看到女童嘴唇和背部有咬痕后報警。
警方到場后將女童送醫治療,醫院方面檢測后確認她遭到強奸。報道稱女童父母來自貧民窟,父親是拾荒者,母親患有精神疾病。目前警方已逮捕了這名45歲的嫌疑人,稱他已婚并在當地一家茶館工作。
一個有妻子有工作的人還能做出這樣的事,這位嫌疑人的所作所為真是喪心病狂,令人發指,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人居然能對一個2歲的幼兒做出這等禽獸不如的事。印度人口眾多,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強奸案件在印度頻發,前不久才發生了一起醫生被強奸致死的事件,而這一次的無異更加惡劣,可以說毫無人性可言,印度人在這方面一直在刷新著下限。
國安:這種快遞不能寄
安部提醒:泄露國家秘密的刊物、危害科研安全的粉末、威脅生物安全的包裹不能寄!
近期,據群眾撥打12339舉報受理電話反映的“某涉密刊物可能外泄”相關線索國家安全機關經過縝密偵察,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張某。經查實,張某遭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策反后,利用所處崗位能夠訂閱涉密刊物的便利條件,通過快遞公司寄遞的方式為境外間諜人員提供涉密刊物。最終張某因泄露多份機密級、秘密級文件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根據我國法律至少十年以上。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二人以上輪奸的;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但是因為本案發生再印度,想想2012年的印度黑公交輪奸案想想印度每22分鐘就發生一起強奸案,從1971年到2012年,印度國內強奸案的數量增長了8.7倍,印度首都新德里更是被稱為強奸之都,這與印度國內的法律、社會態度以及人口結構與分布都是不無關系的。唉,女孩子們保護好自己,保護好自己的子女,如果非萬不得已,不要去印度,不要去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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