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吧?家中獨生子女父母離世均未回家,等到爭奪遺產的時候才出現,我們一起來看看法院是怎么審核,以及繼承權律師費一般多少錢呢?遇到繼承權糾紛一定要請專業的律師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4008865736
1、不涉及財產關系,按件計收,每件4500元至10000元,重大、疑難,復雜的,雙方可以另行協商。
2、涉及財產關系的,根據訴訟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計收:
①1萬元及以下,按每件1000元計收;
②1萬元以上至10萬元,按照5.2%計收;
③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按照3.9%計收;
④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按照2.6%計收;
⑤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按照1.3%計收;
⑥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按照0.65%計收;
⑦1000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按照0.325%計收;
⑧5000萬元以上的,雙方協商。
,以上僅是行業標準參考,具體的費用因案件具體情況和地區差異而有所不同,雙方當事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具體約定。
小張是家中獨子,30多年間,母親患癌去世,父親晚年想見他一面,小張始終不聞不問。父親去世后,小張能否繼承全部遺產?
法院介紹,小張是家中獨子。20歲時,他與父母發生激烈爭吵后離家出走。此后,父親張永和母親林敏也曾報警積極尋找,始終未果,二老只好彼此相互扶持度日。
其間,張永的弟弟張遠對兄嫂多有照顧。從日常生活大小事宜到帶兄嫂出門旅游,再到生病送醫,常常是張遠協助、陪伴并墊付費用。林敏去世后,張永晚年更加孤獨。因兒子長時間下落不明,張永在2021年向法院申請宣告其死亡。
不想,該案及后續案件的處理過程中,小張出現了。
張永多次懇求父子見面,但小張始終堅決不見面。2023年,張永去世,張遠處理了他的身后事,并主動聯系小張,希望由其出面一起處理張永的骨灰落葬事宜,小張亦未予理睬。
而此后,小張竟以張永唯一法定繼承人的身份,領取了張永名下的部分銀行存單。后張遠起訴至法院,對張永名下遺產申請財產保全,并要求剝奪小張的繼承權,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小張不同意張遠的訴訟請求,提出自己只是和父母聯系少,未構成遺棄,且父親身體硬朗、經濟獨立,無需依靠他人生活。基于原告張遠的申請,法院在審理中追加了張永的另外幾名兄弟姐妹作為被告,而這些兄弟姐妹一致認可原告提出的小張應喪失繼承權的主張,并聲明放棄自己的繼承權。
法院經審理認為,子女依法應對父母盡贍養義務,且這種義務不因父母有收入、身體狀況良好而消失。小張作為家中獨子,30多年來對父母不聞不問、置之不理,沒有任何經濟和精神贍養,其行為構成遺棄,依法應喪失繼承權。案件審理過程中,小張始終未曾露面,未出席庭審。
因其他第二順序繼承人均表示放棄繼承,法院最終判決,張永的遺產全部歸弟弟張遠繼承。近期,該案經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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