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一時的李佩霞嚴重違紀違法案今日開庭了,李佩霞和毛奇雙雙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我們來了解一下案件經過和干部違法都會被雙開嗎? 如果遇到類似的案件一定要咨詢律師,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雙開”是一個政治術語,指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
除了“雙開”還有“單開”,雖然被開除黨籍,但保留了公務員待遇。未進入司法程序通常意味著行為雖嚴重違紀,但尚未達到違法的程度。黨內對官員的處分是開除黨籍,而公職保留與否則由監察機關決定,體現了國家法律的主導作用。另一個重要的標志是,“同志”二字的去除。一旦官員被開除黨籍,他們就不能再以“同志”相稱。然而,即使失去了黨籍,甚至受到政務處分,仍有機會留在公務員系統中,享受相應的公務員待遇。這種處理方式體現了對犯錯誤同志的綜合考量,既反映了從嚴治黨的方針,也展示了處理方式的靈活性和科學性。
干部違法,職務犯罪并不一定會導致雙開處罰。
一、雙開處罰的適用情形
雙開處罰通常指的是開除黨籍和公職,這種處罰一般針對涉嫌嚴重違法違紀的黨員、領導干部。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將給予開除處分。這表明,雙開處罰通常是在公職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后才會實施的一種行政處分。法規
二、職務犯罪與刑事處罰
職務犯罪是指公職人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實施的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這意味著,一旦公職人員因職務犯罪被判處刑罰,其公職身份將自動喪失,即被開除公職。同時,如果該公職人員是黨員,還將面臨開除黨籍的處分。法規
三、職務犯罪未必導致雙開
然而,并非所有職務犯罪都會導致雙開處罰。在某些情況下,公職人員可能因職務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并未被判處刑罰,或者被判處的刑罰不足以導致其公職身份的喪失。此外,對于某些輕微的職務犯罪,可能只會給予行政處分,如警告、記過等,而不會直接開除公職或黨籍。
關于李佩霞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始末的官方通報:2023年6月西省紀委監委信訪室收到群眾實名檢舉李佩霞的信訪件,反映李佩霞任萬年縣上坊鄉黨委書記期間,存在虛列經費、違規做假賬、違規插手工程等問題,省紀委監委根據信訪舉報處理的有關規定,將信訪件轉萬年縣紀委監委處理。2023年7月,萬年縣紀委監委對反映李佩霞的上述問題開展初核。2024年4月,在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的過程中,省紀委監委對全省信訪件進行梳理,發現信訪反映李佩霞的問題較為突出,將其作為省級督辦件,要求上饒市紀委監委加強跟蹤督辦。在上饒市紀委監委的督辦下,萬年縣紀委監委進一步開展核查工作。
2024年11月7日上午,江西萬年縣上坊鄉黨委原書記李佩霞案在江西橫峰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新聞鏈接
李佩霞相關通報
2024年8月18日,江西發布關于李佩霞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情況通報:
2023年6月,江西省紀委監委信訪室收到群眾實名檢舉李佩霞的信訪件,反映李佩霞任萬年縣上坊鄉黨委書記期間,存在虛列經費、違規做假賬、違規插手工程等問題。
經查,李佩霞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財物,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經按程序報批,對李佩霞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經查,發現毛奇存在利用職權影響與李佩霞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問題,李佩霞為了職務調整升遷違反生活紀律。對毛奇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省紀委監委正在審查調查中。
毛奇相關通報
2024年11月3日,江西發布關于毛奇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情況通報: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江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毛奇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終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上饒市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萬年縣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2024年7月26日,江西發布通報:江西省萬年縣委書記毛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4年7月25日,上饒市委聯合調查組發布通報:關注到網上有關舉報萬年縣委領導毛某信息后,上饒市委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核實,調查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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