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對法院判決結果好奇,不是因為被狗追導致撞樹車禍身亡嗎?怎么只賠償20%?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事件經過。
去年8月,也就是2023年8月6日,許先生與徐先生各自攜帶一條寵物狗,駕駛電動自行車沿朱定公路由南向北行駛。在行駛途中,徐先生車上的寵物狗狗突然跳下車子,
追著許先生的車子奔跑。在狗追趕期間,許先生不時回頭張望觀察。駕車到撞樹事發地點,許先生車輛與道路右側樹木發生碰撞,事故致車輛受損,許先生當場死亡。
事后交警部門認定,事發前許先生行駛的車速約為37公里/小時,超過法定限速。主要原因就在這,許先生駕駛電動車先超速行駛了。
這個需要看案件具體情況和造成傷害情況。
注意要點如下:
飼養動物的危險性并不僅指身體上的直接接觸所致傷害,給他人造成的驚嚇也屬危險之一。被侵權人的受傷與侵權人飼養的動物使被侵權人受到驚嚇的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的,若侵權人作為動物的飼養人,未盡到合理的管理義務,不能證明被侵權人存在故意,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條規定,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刑法,飼養的犬只傷人后,若受害者傷情達到了重傷或重傷以上,犬主人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或過失致人死亡罪。該罪最高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任由未成年人單獨遛犬致人損害,違反了動物飼養管理規定,除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存在故意外,飼養人、管理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禁止飼養的烈性犬、大型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以被侵權人、第三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為由,主張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認定被犬只咬傷注射狂犬病疫苗是否與終止妊娠間因果關系時,除了依賴鑒定、醫學結論,還應考量一般社會認知并兼顧社會倫理,注重裁判結果的社會價值引導,原則上認定犬只致人損害后注射疫苗和終止妊娠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終止妊娠產生的損害應由侵權人賠償。
我們用專業的法律知識,相似判例來幫您解答,快速達成您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