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面臨各種紛繁復雜的問題,而其中之一就是結婚是相關事宜。近日,重慶發生了一起讓人深思的案例;2010年12月,原告(女方)楊某與被告劉某某(男方)經人介紹登記結婚,結婚時間較短且未生育子女。婚后雙方因家務瑣事經常發生矛盾,難以共同生活,楊某兩次向法院起訴離婚,劉某某表示同意離婚。婚前,劉某某購買了商品房一套,別克凱越轎車一輛。婚后二人簽訂了一份保婚協議,約定上述房子和車輛為夫妻共同財產,并注明若楊某(女方)提出離婚,協議無效。協議簽訂一年后,楊某起訴離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在重慶婚前協議約定出軌凈身出戶有效嗎?一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重慶律師網首頁更多相關法律問題可以咨詢:13527342868。
在重慶婚前協議約定出軌凈身出戶有效嗎?
1、有效。
2、凈身出戶,是指在婚姻雙方決定離婚時,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時不得到任何共同財產。通俗化的說就是離婚時一方要求另一方放棄一切錢財,只帶自己的身體走。
3、在協議離婚中,如果雙方約定了自愿放棄一切財產,并且簽字了,那么,此條款有效,屬于對自己財產的自愿處分,與忠誠協議中的條款性質不一樣,如果簽訂之后,一方反悔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協議書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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